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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河北省《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》的通知 

冀环办字函〔2021〕2 号

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       作者:佚名
       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生态环境局,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:河北省地方标准《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》已报经省政府同意发布,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